日照高新区财政局为了更好的做好政府采购工作,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,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为解决政府采购执行难问题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
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协调机制。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,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工作进度,及时协调、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突出问题;单位分管领导抓好政府采购工作,指导相关处室组织好政府采购工作,主动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,积极协调解决问题;二是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。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规定的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,政府采购规定的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采购、询价和竞争性磋商等相结合的政府采购方式来采购;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单位与供应商机制。各个预算单位加强与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联系和沟通,及时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搞好工作衔接,逐项抓好落实,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做实。